建筑工地考勤制度_建筑工地考勤管理制度范本
為了加強考勤管理,規(guī)范員工請休假制度,確保項目部工作順利開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適用范圍 項目部所有成員。
二、項目部考勤規(guī)定
本項目部實行上下班打卡、登記制度,當月考勤截止日期為每月底,每日出勤規(guī)定打卡兩次。
本項目部采取考勤員記工制,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考勤記錄,考勤必須嚴格、公正、實事求是地審核員工的出勤情況,每月底認真審核員工請休假原始憑證,月底經項目經理簽字批準后交賬務部進行核算工資。
1、工作時間:
(1)本項目部員工每月可享受三天有薪休假,有薪休假當月有效,不得累計使用,盡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現(xiàn)場不能施工作業(yè)時休息。
(2)員工正常工作時間隨季節(jié)變化和生產任務輕重緩急而定,具體上下班時間由各項目部制定并報辦公室存檔。
(3)上班時間后15分鐘到崗或提前15分鐘退崗的均按遲到論處,每次扣罰50元;每次遲到、早退1小時以上的按缺勤論處,每次扣罰一天工資;無故曠工者一律扣罰日工資的兩倍,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(含6天),予以辭退。
(4)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,由項目負責人統(tǒng)一安排,相關人員必須執(zhí)行,加班者休息時間可根據需要適當調整。
(5)遲到早退曠工情節(jié)嚴重屢教不改者,給予通報批評,扣除績效工資,直到解除勞務合同。
2、曠工:
(1)未向項目經理書面申請請假并經批準者,或未按規(guī)定時間銷假一律按曠工處理。
(2)未通過批準擅自離開崗位者,項目部將進行嚴肅處理。
3、請銷假:
(1)請假程序:必須由本人于假前辦理請假手續(xù),填寫《請假單》,注明請假種類、假期、時間、事由等并記錄請假人聯(lián)絡辦法,以備緊急聯(lián)絡、維持正常工作秩序。
(2)請假兩天以內的由項目經理批準,三天以上的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;所有的請假人員都需在項目部辦公室備案,并提前一天認真寫好請假條,經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離開。
(3)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(xù),須提前當面或以書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級領導報知,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(xù);否則以曠工論處。
(4)未辦手續(xù)擅自離開崗位,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、續(xù)假者,均以曠工論處,扣減當月工資。
(5)較長假期必須要交接手頭工作,交待其他員工代理,確保工作連續(xù)性,并于請假單內注明。如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。假滿回項目部銷假,通報辦公室,并交接工作。
(6)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,可酌情不予給假,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。
(7)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。
(8)本項目部員工依本規(guī)則請假,如發(fā)現(xiàn)有虛偽行為者,除以曠工論處外,并依情節(jié)輕重予以懲處。
(9)項目部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,與分配掛鉤,嚴格請假制度,按月上報請假情況。
(10)請假人必須在現(xiàn)場向負責人請假,否則無效。
4、違紀處理:
(1)上班期間嚴禁在施工現(xiàn)場嬉笑打鬧、上網聊天、聚眾賭博等,違者一次罰款500元,出現(xiàn)多次,調離工作崗位或辭退;因賭博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。員工不得飲酒上班,違者重罰直至辭退。
(2)員工應團結協(xié)作,弘揚團隊精神,嚴禁有小集體、小團伙現(xiàn)象出現(xiàn);不得辱罵和惡意中傷他人,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項目部團結的言論,對其他員工和領導有意見,應該當面提出,協(xié)商解決或向上級領導投訴,嚴禁當面不說,背后牢騷,嚴禁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和人家斗毆。
(3)員工應當牢記本人崗位職責,做好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工作,為項目服好務,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,領導交辦的任務不能完成的要及時匯報,說明原因以免誤事。如因自身工作能力原因給項目部造成停工或誤工,并視情節(jié)嚴重予以處理。
(4)員工對待業(yè)主、監(jiān)理單位應態(tài)度友善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應協(xié)調解決。嚴禁無故爭吵,違者給予嚴肅處理。
(5)員工嚴禁接受勞務公司、業(yè)務單位宴請和紅包、回扣,如有類似情況出現(xiàn),除正常工作接觸及工程需要外,需報項目部批準才能參加,違者每次罰款500元,累計3次,如果對項目部利益作出損害的做辭退處理,情節(jié)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。
(6)項目部考勤員應認真做好登記、統(tǒng)計、上報工作,如有徇私或失職,考勤與實際不符,每發(fā)現(xiàn)一次扣考勤員和現(xiàn)場負責人當月工資200元。
(7)項目部辦公室考核統(tǒng)計人員根據上述規(guī)定,將本月考勤情況于次月5號之前,經項目部經理審核后上報公司財務部,作為發(fā)放工資的依據。
三、各種假別及工資、補貼標準
1、事假
(1)員工因事請假,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。
(2)員工事假期間無工資 。
2、病假
(1)員工因病請假一天(含)以內的可由部門經理酌情處理。一天以上應到市、區(qū)級以上醫(yī)院確診,由醫(yī)院出具《診斷證明》。
(2)員工病休假由員工持《診斷證明》,填寫《員工請假單》,寫明假別、原因、時間,由各級領導按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后,交辦公室備案。
(3)員工病假期間無工資。
3、工傷假
(1)因工負傷的員工,應持有關部門證明、醫(yī)院檢查證明和項目部安全部門出具的“工傷”休假證明。
(2)對工傷員工,需定期進行傷情復查,經醫(yī)院復查確認痊愈的,應及時回原崗位上班,亦可另行安排適當的工作,對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,項目部有權在采取一定的補償措施后,解除其勞動合同。
(3)員工因打架斗毆或個人行為而造成的負傷,不論其是否持有醫(yī)務部門的休假證明,一律按事假處理。
(4)工傷范圍:
a 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內或上下班在固定上下班路線途中,因受到事故傷害的;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,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;
b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,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;
c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視同工傷;
四、獎懲辦法:
1、項目部員工全年工作時期未享受任何假期的視為全勤獎。
2、全勤獎獎勵如下:
項目部員工:3000元;
部門領導:5000元;
項目經理:10000元。
3、項目部員工在正常工作期間,無故遲到、早退的扣除本人當天工資,且與年終獎金掛鉤。
五、附 則
1、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負責解釋、補充。
2、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